这首诗写好以后,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,半天才弄明白,原来那傻×是写儿歌的,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,因为没有经验,所以没写好,不(🏒)太押韵(🧑),一直到(🈵)现在这(👄)首,终于(🦁)像个儿歌(🐴)了。
在以(🤹)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非常希望拥有一部跑车,可以让我在学院门口那条道路上飞驰到一百五十,万一出事撞到我们的系主任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。
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,接到一个电话,是一个外地的读者,说看了我的新书,觉得很退步,我说其实是我(👁)进步太(🎳)多,小说(🎼)就是生(🧐)活,我在(😈)学校外面(🤲)过了三(🍧)年的生活,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,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,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。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,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。这是一种风格。
此后我又有了一个女朋友(🏛),此人可(🌝)以说来(🈳)也匆匆(⏺)去也匆(😷)匆,她是我(💌)在大学(🎰)里看中的一个姑娘,为了对她表示尊重我特地找人借了一台蓝色的枪骑兵四代。她坐上车后说:你怎么会买这样的车啊,我以为你会买那种两个位子的。
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。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,终于有一个幸运(⤵)儿能捞(🐲)着球带(😞)到了对(📂)方接近底(🎵)线的部(🐙)位,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,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,我方就善于博得角球,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,连摄像机镜头都挪到球门那了,就是看不见球,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,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,没事,还有角球呢。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(🗳)较好的(🍙)球员,一(🥄)般就不(🦐)会往对方脚上踢(📆)了,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方,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。
当年冬天,我到香港大屿山看风景,远山大海让我无比激动,两天以后在大澳住下,天天懒散在迷宫般的街道里,一个月后到尖沙嘴看夜景,不料看到个夜警,我因为临时护照过期而被遣(🎖)送回内(📭)地。
不幸(👸)的是,就(🍳)连那帮不学无术(🔠)并且一(🍞)直以为祥林嫂是鲁迅他娘的中文系的家伙居然也知道此事。
等他走后我也上前去大骂:你他妈会不会开车啊,刹什么车啊。
关于书名为什么叫这个我也不知道,书名就像人名一样,只要听着顺耳就可以了,不一定要有意义或者代表什么,就好比如果《三重(😐)门》叫《挪(👉)威的森(🌲)林》,《挪威(⭐)的森林》叫《巴黎圣(♏)母院》,《巴(🚲)黎圣母院》叫《三重门》,那自然也会有人觉得不错并展开丰富联想。所以,书名没有意义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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